遠東新聞 韓國組
隨著不可治癒疾病患者選擇「有尊嚴的死亡」,越來越多韓國民眾表示不願接受臨終醫療照護。根據韓國政府機構國家維生治療管理局的數據,截至上週六,簽署預立醫療指示的人數已超過300萬,佔韓國成年人口的6.8%。
2018年2月,韓國通過《臨終患者臨終關懷和安寧療護及維生醫療決定法》,允許合法中止為絕症患者進行治療。該制度實施當年年底,簽署預立指示的人數為86,691人,到2021年迅速增加到116萬人,2023年幾乎翻了一番,達到215萬人,之後兩年又增加了近100萬人。
在決定拒絕維生治療的人中,女性占三分之二,65歲及以上老年人中有21%簽署了預立指示。自該制度實施以來,共有443,874人終止了維生治療。
討論擴大拒絕維生治療適用範圍
目前韓國的制度對於為絕症患者終止治療有嚴格規定。相關法律第2條規定,只有處於「生命終期過程」的患者才允許終止治療,即醫學上已無法恢復或康復,即將死亡的狀態。
根據主治醫生和相關領域醫學專家的診斷,末期患者被定義為預計在幾個月內死亡的人。2023年,一名60多歲的晚期癌症患者在醫院昏迷數週,引發爭議。儘管他簽署了拒絕維生治療的同意書,妻子在他昏迷三週後要求醫生拔管,但由於法律規定的具體條件,醫生無能為力。
該名患者又昏迷了一週才去世。韓國國會正在討論更廣泛地適用相關法律,如民主黨議員南仁淳等16位自由派議員在2024年提出的修正案。修正案將允許對處於疾病「最後階段」的患者終止治療,這不僅包括末期階段,還包括可能死亡前的一段時期。
南仁淳表示:「將(停止維生治療)擴大到最後階段,將給予患者足夠的時間考慮並做出決定,強化他們的決定權,維護作為人的尊嚴。」該法案目前正在國會審議中。
新任韓國保健福祉部長鄭銀景也表示,她認識到有必要擴大現行制度的適用範圍。當地廣播公司KBS 5月的一份報告顯示,在政府對全國27個醫學會會長進行的調查中,82%的人同意應將現行法律擴大適用於末期疾病最後階段的患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