遠東新聞 韓國組
南韓司法體系迎來震撼彈。國會上週五(2月27日)表決通過了備受爭議的《憲法法院法》修正案,未來民眾將可針對法院的最終判決,向憲法法院提起「裁判所願」(Jae-pan Sowon),也就是憲法訴願。此舉被執政黨譽為保障人民基本權利的重大進展,但在野黨與司法界則強烈抨擊,認為這無異於開啟了「第四審」,恐將徹底顛覆既有的司法秩序。
根據The Korea Times報導,這項由執政的共同民主黨強力推動的法案,在經過長達24小時的冗長辯論後,以162票贊成、63票反對的結果通過。新制度的核心在於,即使是最高法院已定讞的案件,當事人若認為判決侵害了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,仍有最後一次尋求翻案的機會。
執政黨主張,這項改革補上了現行制度的漏洞,當普通法院未能堅守憲法標準時,能提供額外的憲法保障。支持者認為,這是強化人權保護的必要之舉。不過,這項變革引發了司法體系內部的強烈反彈與社會的廣泛疑慮。
反對派國民力量黨痛批,此法案根本上動搖了三權分立的根基。根據Korea JoongAng Daily的分析,批評者擔心,允許對確定判決提出憲法訴願,實際上是將憲法法院置於最高法院之上,破壞了司法的終局性。 大法院(最高法院)先前也多次向國會提交書面意見,警告此舉將導致訴訟程序延誤與上訴案件激增。
法律界的憂慮不止於此。不少人擔心,新制度可能被濫用為拖延訴訟的手段,演變成一場耗費大量時間與金錢的「訴訟地獄」。根據韓國媒體Hankyoreh的報導,參考德國、西班牙與台灣等引進類似制度的經驗,憲法法院的案件量暴增是普遍面臨的問題,這也讓外界質疑僅有9名大法官的南韓憲法法院是否有足夠的量能應對。
面對國會的立法決定,憲法法院已迅速展開行動。根據MBC News與YTN的報導,憲法法院全體9名大法官在今天(3月3日)召開了會議,由金尙煥院長主持,針對新制度上路後的後續程序進行討論。會議重點包括案件的接收與分派方式、以及所需的預算和人力擴增等議題,顯示憲法法院正嚴肅應對這場即將到來的挑戰。
MK經濟新聞指出,根據新法,當事人必須在判決確定後的30天內提出聲請。憲法法院有權在做出裁決前,依職權或依聲請,暫時中止原判決的效力。 若憲法法院最終認定原判決確實侵害基本權利,案件將會被發回原法院重審。
相關報導:joins.com、hani.co.k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