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群媒體里程碑判決:Meta、Google被認定造成青少年心理困擾,須負法律責任

作者:Brian Cheng

遠東新聞 科技組

在美國加州一場備受全球矚目的審判中,洛杉磯陪審團做出歷史性裁決,認定社群媒體巨頭Meta與Google,因其平台產品設計具有成癮性,對一名年輕女性的心理困擾負有法律責任。這項判決為科技業投下震撼彈,也為未來成千上萬宗類似訴訟開了第一槍。

經過長達九天的審議,陪審團裁定兩家公司需共同支付600萬美元的賠償金,其中包括300萬美元的補償性損害賠償與300萬美元的懲罰性賠償。 根據法院文件,陪審團認定Meta應承擔70%的責任,Google則負擔剩餘的30%。

本案原告為一名20歲的年輕女性,法庭文件中以K.G.M.為代稱。她作證指出,自己從年幼時期便深度使用Instagram與YouTube,導致出現嚴重的心理健康問題,包括憂鬱症、焦慮、身體畸形恐懼症與自殺念頭。 她的律師團隊主張,這並非偶然,而是科技公司刻意設計的結果。

此次訴訟的突破點,在於原告方策略性地將焦點從「用戶發布的內容」轉向「平台的產品設計」。 訴狀指控,諸如無限滾動、演算法推薦與自動播放等功能,旨在讓年輕用戶持續沉迷其中,而公司對此潛在危害知情卻未提出足夠警示。

這項策略成功繞開了長期保護科技公司的「230條款」。根據Business Insider報導,該法條通常讓平台對第三方用戶發布的內容免責,但此次判決證明,企業必須為自身產品的設計缺陷負責。

判決出爐後,Meta與Google雙雙表示將提起上訴。 Meta發言人透過聲明強調,青少年的心理健康是個極度複雜的議題,不能歸咎於單一應用程式。 Google發言人則為旗下YouTube辯護,稱其為「一個負責任建構的影音串流平台,而非社群媒體網站」。

不過,根據CBS News與The Lanier Law Firm的報導,審判過程中揭露的內部文件顯示,科技公司早已察覺自家產品可能對兒童產生負面影響,甚至有員工將Instagram形容為「毒品」。 Meta執行長Mark Zuckerberg也因此案親自站上證人席接受質詢。

法律專家普遍認為,此案是重要的「領頭羊審判」(bellwether trial),其結果將對全美超過1600宗類似案件產生深遠影響,可能促使科技公司未來更傾向於和解,而非對簿公堂。 此判決確立了一個關鍵先例:企業的設計選擇帶有真實的法律與社會後果。

對Meta而言,這顯然是艱困的一週。就在加州判決前一天,新墨西哥州的一個陪審團在另一起案件中,裁定Meta因誤導用戶其平台安全性,並助長對兒童的性剝削,需支付高達3.75億美元的民事罰款。 連續的法律挫敗,正不斷加劇這家科技巨頭面臨的監管與輿論壓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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